2021-12-29 14:21:40

各工艺美术有关单位,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北京民间工艺大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轻联工艺〔2021〕38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等规定,我市将开展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依据《通知》要求,参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办法》,结合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实际,制定《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按照《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二、组织领导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指导监督单位,负责指导监督评选推荐工作。

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研究,由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作为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牵头单位。

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部门组成指导监督组,负责评选推荐的指导监督工作。

三、申报条件

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者,应符合《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

四、评选程序

(一)材料申报。申报者从北京工艺美术网(http://www.bjgm.org/)下载《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详见附件2),按要求进行填写,打印出纸质版,并在《申报书》中的“承诺书”上签名,连同有关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荣誉称号、获奖、业绩、成果、专利、收藏、公益活动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1月29日前报送至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gdspxtj@126.com。

(二)材料审核。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等书面材料、参评作品信息等进行审核,并由申报者本人在材料审核单上签字确认。

(三)作品评选。申报者报送3件(套)作品,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以参评作品为主要依据,按照北京市分配名额要求进行评选。作品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北京工艺美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现场拍摄作品创作录像。在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的现场指导监督下,对拟推荐的申报者进行作品创作录像拍摄。

(六)推荐上报。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申报者将推荐上报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办公室,并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材料上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一)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

联系人:张恩坦

电 话:15901402168/64207146

(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6层

联系人:刘玉宾

电 话:85235981

(三)指导监督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

邮政编码:101160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南楼

联系人:寇秋生

电 话:55578508

附件:1.北京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2.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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